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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种经营理念”大讨论(26) | 景少波:守正创新 精准监督 以“营销”思维抓“生产”激活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
发布时间:2025-10-04     作者:景少波    浏览量:120    分享到:

编者按

新时代呼唤新作为,新理念引领新实践。近年来,陕煤集团提出的“四种经营理念”为高质量发展锚定航向。陕北矿业公司紧扣“凝聚合力、激发活力、改革创新、突围壮大”发展主线,以思想破冰引领行动突围,以全员共识凝聚攻坚动能。

为此,我们要以四大发展路径指引凝聚合力,锚定目标同频共振,在党建铸魂、安全提标、效益提质、创新提效中协同发力;以改革破局、创新赋能激发活力,向体制机制优化要动力、向技术工艺革新要潜力,通过理念实践激活发展新动能;更要以“钉钉子”精神突围壮大、实干担当,在转型升级、资源开发中解码“向新而生、向难求成”的奋进力量,破解发展难题,推动各项工作创先争优。

即日起,陕北矿业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正式推出“四种经营理念大讨论”专栏。我们期待:在这里听见“破题之声”,聚焦问题导向、碰撞智慧火花;在这里看见“突围之策”,提炼经验做法、共享创新成果;在这里凝聚“燎原之力”,对标一流标杆、共绘发展蓝图。让我们以思想之变引领行动之变,以理念之新开创格局之新,奋力书写陕北矿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,为陕煤集团创建世界一流企业贡献应有力量!


守正创新 精准监督 

以“营销”思维抓“生产”激活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


韩家湾煤炭公司纪委书记 景少波


以“营销”思维抓“生产”,对于纪检部门来说,是一项极具创新性和现实意义的课题。我认为纪检工作不仅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本职,更应主动融入中心工作,以“营销”思维强化对安全生产环保领域的监督保障,激发内生动力,护航企业发展。

一、深刻理解“营销”思维的本质,转变监督理念

“营销”思维的核心在于市场导向、客户中心、价值创造与精准高效。对纪检部门而言,这意味着我们的监督工作不仅仅局限于程序合规性检查,更要紧密聚焦陕北矿业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指标,将监督的焦点从“干了什么”向“干成了什么”“产生了什么价值”转变,推动安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务实高效,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。

具体而言,就是要树立“大监督”理念,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,以生产经营成果来检验监督成效。例如,在安全生产方面,我们不仅要监督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,更要关注这些制度是否真正提升了安全生产效率,降低了事故风险,为企业创造了实实在在的价值。同时,我们还要积极倾听基层声音,了解一线员工的需求和期望,使监督工作更加贴近实际、贴近群众,从而真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、促进完善发展作用。

二、聚焦关键环节,以精准监督推动“营销”思维在生产领域落地

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环保领域监督。纪检部门不但要做安全生产环保领域的“监督员”,更要做推动问题解决的“协调员”和促进管理完善的“助推器”,紧盯各级检查反馈重点问题,通过聚焦责任、创新方法、严肃执纪、追求实效,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环保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。二是强化成本全过程监督。聚焦成本管控等经营核心,运用定期督查、明察暗访等方式,推动降本措施落地,确保企业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,转化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本优势。今年通过开展“清风护航”专项监督工作,对严控成本、合规运行、杜绝“跑冒滴漏”等起到一定的作用。三是强化企业考核管理监督。要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按照《2025年关键绩效指标(KPI)考核管理办法》,全面分解各项指标,从严考核管理,扎实推动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稳步提升。四是推动创新与激励监督机制。紧扣“四种经营理念”落实,督促职能部门执行创新激励制度和劳动竞赛机制,鼓励生产一线开展小改小革、技术攻关,对在降本增效、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实效的团队和个人予以奖励,营造人人创效增值的良好工作氛围。

三、创新监督方式,为“营销型生产”注入“廉动力”

一是通过基层调研,实地了解基层对于工作改进和质量提升的需求,通过会议协调、督促职能部门改进工作等方式,切实解决基层需求,打通基层安全生产“脉络”。二是强化联合监督,与综合管理部门协同,对各部门、中心周月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,督促职能部门强作风、严监管、稳进度、提质效,为各项工作安全平稳、高效运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三是推动效能建设,相关部门通过完善智能化系统,减少工作流程、降低工作成本、提高工作质效。比如,我们在企业微信中完善了各项审批流程,功能灵活、方便实效,大幅提升了管理效率。

四、明确职责边界,做到监督保障不越位

同时也要深刻理解,纪检部门运用“营销”思维抓监督,目的是推动业务部门更好地履行其“营销”思维抓生产的主体责任,是“监督的再监督”。我们不能超越权限,直接干预生产经营决策,而是要聚焦“监督保障执行、促进完善发展”,通过督促、检查、问责、纠偏,确保“营销”思维在安全生产经营领域得到有效践行,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

在实际工作中,纪检部门要清晰界定自身与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。一方面,对于业务部门在运用“营销”思维抓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合规性问题,纪检部门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,但不能越俎代庖,代替业务部门去制定具体的生产经营策略。另一方面,纪检部门要建立与业务部门定期沟通的机制,及时了解业务部门在推进“营销型生产”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从监督的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,但绝不强行要求业务部门按照纪检部门的思路去开展工作。通过明确这样的职责边界,既能保证纪检部门有效发挥监督保障作用,又能让业务部门充分发挥在生产经营中的主体作用,共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将“营销”思维融入安全生产经营领域,是企业应对市场竞争、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。纪检部门必须主动适应这一趋势,以更新的理念、更准的监督、更实的举措,推动监督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,以高质量监督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!